在中国登记结婚,在国外定居后并在定居国办理了离婚手续,由于国家司法主权的独立,国外法院的离婚判决在国内不能直接得到认可;另外国内的财产在国外法院离婚时基本不作处理,仍然要回到国内另行分割。本文通过近期代理的一个涉外离婚案件对国外离婚后如何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及财产分割作出分析。
【案件情况】
男女双方在中国某市民政局登记结婚,2010年到美国洛杉矶定居,后二人均取得美国绿卡,并生育一个女儿。
2015年双方因感情不和,男方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申请和女方离婚,双方在美国律师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院作出离婚判决。
因为双方在美国是以和解的方式离婚,中国的房产在美国法院没有进行分割,因此在美国法院的和解协议之外,双方另外私下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国内房产归男方,男方对女方作出经济补偿。
离婚后女方回到国内,但男方并未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女方补偿款。
女方的诉求是,在国内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国内房产,如果男方能够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支付补偿款,不再要求分割房产。
【代理思路】
该案件属于涉外离婚案件,因为双方是在中国结婚,只在美国办了离婚,按照法律规定,美国的离婚判决在中国不能直接生效,双方在中国的夫妻关系仍未解除,因此双方仍然要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
第一种代理思路
先向国内法院申请承认美国的离婚判决,法院裁定承认之后,双方夫妻关系在国内解除,再依据《离婚协议书》起诉男方支付补偿款。因为申请承认的程序中只解决离婚的问题,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不涉及。所以,国内法院承认美国的离婚判决之后,需要再针对财产部分起诉要求分割财产以及单独起诉子女抚养问题。
【优点】申请承认美国离婚判决,法院可以依据女方单方提交的材料直接作出裁定,不存在送达以及男方配合的问题,实现解除婚姻关系诉求的周期短,效率高。
【缺点】需要单独针对财产及子女抚养另案起诉,涉及多个案件。
第二种代理思路
在国内直接起诉离婚,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这种方式涉及到涉外送达,如果对方不配合,周期相对较长。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方拒绝接收材料、拒绝出庭,第一次起诉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至少要等六个月之后才能提起第二次起诉。
【优点】一次性解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避免多次诉讼。
【缺点】需要对方配合接收法律文书、出庭应诉。否则,诉讼周期较长,缺席判决离婚的情况下,财产问题可能不予处理,仍然需要另外起诉分割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双方在美国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该份协议是双方私下签订的,按照中国民法典的司法解释,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在未在国内办理离婚的情况下,该份《离婚协议书》在国内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存在争议的,如果以该份《离婚协议书》主张对方支付约定的补偿金额,国内法院有可能不予支持。如果法院不支持该份《离婚协议书》,女方只能主张分割双方在国内的房产。
【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通过和当事人沟通,判断男方基本不会配合,律师也尝试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和男方联系,但无法取得联系。如果直接采取第二种起诉离婚的方式,诉讼周期很长,即使公告送达、缺席判决离婚,法院基本不会分割国内的房产。决定先尝试第一种方式,申请承认美国的离婚判决,再依据《离婚协议书》起诉男方支付补偿款或者分割国内房产,虽然进行两次诉讼,但整体的诉讼周期可能会比第二种直接起诉离婚的方式更短。
第一方案:申请承认美国离婚判决,再依据《离婚协议书》起诉男方支付补偿款或者分割国内房产。
向国内法院审查承认外国的离婚判决,需要提供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载明判决结果、时间)、判决生效证明以及传唤及应诉等材料。在当事人向我们提供美国法院的材料时,我们发现,按照加州法律,离婚存在六个月的等候期,通常会有一个最终离婚判决书(Final Judgment of Dissolution of Marriage),但是当事人回国时没有带回这份材料,在缺少这份材料,也没有确认判决已经生效的相关证明的情况下,基于手上的材料,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有可能不被法院承认。
后来联系中介机构,可以通过美国当地机构调取,再进行翻译、公证认证,但因为流程复杂,成本较高,最终当事人放弃这个方案。
第二方案:起诉离婚,要求男方按照《离婚协议书》支付补偿款,同时要求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法院受理之后,法院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与男方联系,但男方均拒绝配合,导致法律文书无法顺利送达,案件搁置了近半年时间。
在和承办法官沟通的过程中,法官对我方提出的男方按照《离婚协议书》支付补偿款的请求,认为双方在国内仍然属于夫妻关系,并未办理离婚手续,如果男方不认可该份《离婚协议书》的话,法院不一定会按照《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判决补偿款。
为了防止男方变卖国内房产转移财产,我们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冻结了国内的房产,另外申请法院对男方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一旦男方回国后就无法出国。诉讼期间男方有事回到国内,男方得知房产被冻结,自己也被限制出境后,主动和法院联系,同意参加庭审。
最终,案件经开庭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方案,男方按照《离婚协议书》支付补偿款,同时将子女抚养问题一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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