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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灿律师,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业务部主任,前资深检察官,东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中共党员。2023年入选南京市律师协会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并获得优秀称号,执业期间获得多次获得优秀刑辩律师、最具影响力律师、精英律师等称号。王灿律师曾在江苏某检察院工作数年,先后在公诉科、反贪局工作,深谙公、检、法办案流程及办案规则。投身律师行业以后,门业办理刑事案件,一贯坚持对客户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执业原则。复合型的工作经验、多角度的思考模式、多维协同的工作方法,让其更能站在控辩双方的立场为当事人解决问题。擅长职务犯罪、毒品犯罪、计算机犯罪、侵财型犯罪、金融诈骗类犯罪、公司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至今已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很多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典型案例:
l 曾办理白某故意过失致人死亡案,最终案件以存疑不诉结案;
l 曾办理朱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非法吸收数额高达49亿元,最终判处缓刑;
l 曾办理张某某污染环境一案,该案件为近五年山东某市重大环境污染典型案件,最终检察院决定存疑不诉;
l 曾办理景某某串通投标罪一案,涉案金额达8亿,最终判处缓刑;
l 曾办理何某某诈骗罪一案,在检察院阶段取保、法院阶段逮捕的情况下,最终被判处缓刑;
l 曾办理侯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一审判处实刑后,二审介入后改判缓刑;
l 曾办理湖北某市第一起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l 曾办理王某某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金额巨大,最终法院判处缓刑;
l 曾办理王某走私毒品罪一案,该案涉案人员一百余人;
l 曾办理宋某某诈骗罪一案,最终该案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公安做终止侦查处理;
l 曾办理宗某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一案,被法院判处缓刑;
l 曾办理许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该案为某市新闻报道的重大案件;
l 曾办理安徽某市第一起参加和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l 曾办理薛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最终法院判处缓刑;
l 曾办理邵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一审判处实刑,二审介入后改判缓刑;
l 曾办理程某敲诈勒索罪一案,直接打掉涉案金额200余万,争取法院降档处理;
l 曾办理边某某开设赌场罪一案,最终争取法院判处缓刑。
2011年7月-2016年5月 江苏省某检察院检察官;
2016年6月-至今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法律执业证
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业务部主任、东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南京市律协八届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八届刑事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能源与自然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协会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优秀学员、中银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