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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华律师团队为涉嫌诈骗罪的被告人王某缓刑辩护成功
发布时间:2014-08-20  |  浏览:1582
张志华律师团队为涉嫌诈骗罪的被告人王某缓刑辩护成功
    王某于2014年3月14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南京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4月18日执行逮捕。受王某家人的委托,我所张志华、胡春燕两位律师为王某辩护。
    两位律师了解了案情及王某家庭情况,并在看守所会见了王某,并根据法律规定及王某的家庭情况,向检察机关呈送了法律分析意见。2014年7月2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指控王某犯诈骗罪,先后在南京市鼓楼区、杭州市下城区以伪造房屋产权证和房主身份证的手段,骗取承租人的租金,共计人民币40600元。
    张、胡两位律师经过查阅本案材料,为王某作出罪轻辩护,认为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诈骗的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并王某系初犯,案发后退出了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辩护律师的意见,判决王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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