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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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玉利律师有着优秀的执业道德和出色的专业水准,执业以来办理案件百余起,其中所涉罪名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组织领导传销、强迫交易、危险驾驶、故意伤害、诈骗、妨碍公务等等,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权衡各种利弊,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细心、诚恳、热情、专业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多年的律师经验和不断钻研法律的精神是在一次次案件中取胜的关键因素,力求通过有效辩护最大限度的实现“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正确处理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
执业期间成功案例:
1、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24)苏0113刑初24号 诈骗罪
2、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苏0102刑初571号 诈骗罪
3、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常检刑不诉[2024]61号 盗窃罪
4、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9)苏0214刑初627号 危险驾驶罪 +妨碍公务罪
5、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22)苏0116刑初222号 容留卖淫罪
6、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判决 (2018)苏8602刑初108号 假冒注册商标罪
7、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20)苏0106刑初857号 诈骗罪
8、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5)宁刑初字第67号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9、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9)苏0324刑初885号 危险驾驶罪
10、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瓯检刑不诉[2023]521号 交通肇事罪
11、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去起诉决定书 兴检一部刑不诉[2021]Z37号 袭警罪
12、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24)苏0111刑初106号 危险驾驶罪
13、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8)苏0116刑初250号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14、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9)苏0211刑初349号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15、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9)苏0115刑初644号 强迫交易罪
16、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5)江宁刑初字第164号 故意伤害罪
17、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苏1202刑初155号 强奸罪
18、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赣0982刑初160号 故意伤害罪(管制)
19、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9)苏1283刑初204号 危险驾驶罪
20、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9)苏0106刑初94号 危险驾驶罪
21、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24)苏0111刑初176号 危险驾驶罪
22、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9)苏 0106刑初565号 危险驾驶罪
南京大学法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
东方卫报《美好生活 律师相伴》公益律师
【社会职务】东方卫报《美好生活.律师相伴》公益律师
【著作论述】
推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问题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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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的刑事风险与刑法应对
《论儒家文化对中国法治的影响》
2019年荣获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
2020年荣获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
2023年荣获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
2023年入选南京市律师协会“百名刑辩律师 ”
2023年参加江苏省检察官学院第二期“电诈关联犯罪案件办理同堂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