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举办了今年第一场产业现况分析和未来发展趋势的讲座,为配合防疫工作,本次讲座以线上直播的形式展开,吸引了大量光伏产业的企业从业者观看,在线的参与者达到了1018人。我所权益合伙人李俭律师受邀为此次讲座分析了光伏行业在对内对外贸易的法律政策、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
在贸易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作为光伏产业链的“顶流”国家之一,各个光伏企业在进行国内外贸易时都会面临机遇和挑战,尤其是在对外贸易方面,在目前的WTO“公平贸易”背景下,众所周知我国的各产业是容易被针对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对象。李俭律师结合自身从业经验中的国际贸易反倾销案例,对这些光伏产品对外生产、销售、安装、质保的风险,及如何应对、解决贸易纠纷做深入交流。
李俭律师结合了2013年全球闻名的我国第一起由欧盟提出的光伏产品反倾销案件,分析了当前“双反”问题常见的政策,如WTO的反倾销、反补贴规则、美国的337条款、欧盟的反倾销法律制度等,同时结合经典案例分析,给听众带来了启发和应对思路:
在面临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时,企业两本账的问题、资料尤其是成本核算等的财务资料、技术/专利等;应对贸易纠纷,企业要在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在律师指导下搜集证据、创造证据、固定证据,重视搜集证据的窗口期;涉及到斡旋、调解的状况,最佳方案是在律师指导及参与下进行协商、调解,充分利用好解决纠纷及化解矛盾的谈判窗口期;一旦涉及商事仲裁,企业要明白自己的权利,可指定中国律师作为仲裁员,或合同约定适用中国法律时聘请中国律师代理仲裁。讲座最后,李俭律师强调,中国光伏企业要在国际光伏市场站稳脚跟,企业自身必须加强对各方面风险的管控,一旦面临调查措施,要积极应对,不能采取不应对的躲避态度。否则,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国外调查机关将采用对我方最不利的资料进行“缺席裁判”,连申诉的机会都没有。同时要积极寻求帮助,必要时行业内要团结、组织起来,申请政府出面协调。也不能忽视与反倾销提出国合作方合作,要让提出方清楚,反倾销也会损害对方自身的利益。